闽招办 [2005]7号
各市、县、区高招办 (考试中心):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》 (教学司 [ 2004]45号)规定 “ 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,其文化考试成绩由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于6月30日前告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 ” ,为按时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提供文考成绩,不影响提前单独录取院校招生工作,特就音乐、美术类考生提前填报志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今年考生填报音乐、美术类志愿时间安排在6月11日至12日进行,逾期不再受理。
二、考生凭专业统考考点发给的《考生填报音乐类志愿通知单》或《考生填报美术类志愿通知单》以及单独组织专业考试院校发给的《文化考试通知单》,于 6月11日至12日到本人文考报名所在县 (市、区)高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填报音乐、美术类专业升学志愿有关手续。录取时以考生本人自主填报的志愿为依据。考生必须认真对待填报志愿工作,为自己的志愿选择负责。
三、院校批次均安排在提前批,具体安排以《2005年福建招生资讯 · 音乐、美术类计划本》公布的为准。考生同时可填报三类院校志愿,即 : ① 一个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或基地班志愿;② 三个顺序排列的其他本科艺术院校志愿; ③ 其他三个顺序排列的专科艺术院校志愿。每所院校均设两个专业志愿,除第一类院校外,其他两类院校均设有愿否在本校专业间调剂的调剂栏,另设有所填报院校未被录取时愿否服从 “ 民办 ” “ 独立学院 "和“ 其它 ” 调剂栏。投档时按照一类、二类、三类院校顺序进行。
四、文史、理工类考生只能兼报音乐、美术类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且该校招生章程已明确向社会公布文史、理工类兼收的院校、专业,但考生必须参加该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合格。
五、音乐、美术类考生如要兼报文史。类学校、专业,须于6月28日至6月30日到文考报名所在地县(市、区)高招办办理。
六、各地要加强对填报志愿工作的领导与管理,要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对社会宣传力度,要本着服务考生、防止差错的原则,认真做好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,确保考生 志愿填报的准确无误。
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
二 00 五年五月十七日